为做好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确保长江禁捕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今年以来,红花岗区坚持常态化开展执法巡查和禁捕宣传,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和部门协同共管,不断推动全区禁渔禁捕管理秩序向好发展,筑牢长江生态文明“防线”。
近日,红花岗区长江流域禁捕专班办公室牵头统筹,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区森林公安局、忠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部门,开展洛江河流域夜间秋冬季护渔行动专项巡查,严厉打击和整治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巩固禁捕退捕成果。

此次行动紧扣秋冬季非法捕捞活动特点,执法人员携带手电筒、执法记录仪等设备,沿洛江河流域重点水域、近岸隐蔽点位实施“拉网式”排查,重点查看区域内是否存在违法捕捞、违规垂钓等行为。同步推行“执法+宣传”融合模式,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解惑、以案释法讲解等形式,向沿岸群众宣传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醒大家注意安全,自觉遵循“一人一竿一钩”要求,积极劝阻和举报违法捕捞行为,营造全民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的良好氛围。
“此次专项巡查共劝离违规垂钓人员20人次,查处非法捕捞案件1起,暂扣禁用渔具14个,通过‘边执法、边宣传、边引导’的方式,既形成了对非法捕捞行为的强力震慑,又有效提升了沿岸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红花岗区长江流域禁捕专班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悉,自2021年1月1日起,红花岗区所有长江流域天然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禁捕期10年。近年来,红花岗区通过压紧压实责任、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组织保障、注重宣传引导等措施,加强辖区天然水域、乡镇自用船舶、渔具店、水产品经营店、涉渔餐馆的监督管理,严格依法查处惩治各类非法捕捞和各种破坏水生生物资源、渔业水域生态的违法行为,营造了“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良好社会氛围。
接下来,红花岗区将围绕重点时段、重点涉渔领域持续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天然水域非法捕捞、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制销禁用渔具等行为,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督促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同时,加强禁渔政策宣传引导,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温馨提示、现场监督等多种形式,“线上+线下”大力宣传禁捕工作意义,切实提高群众对禁捕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确保长江禁捕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初审:石于平

52030202001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