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市民朋友们:
2026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谨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诚挚的节日问候!为保障公共安全、改善空气质量、守护宁静家园,根据相关规定,我区城区范围(含重点禁燃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共同营造安全、清新、祥和的节日氛围,我们向您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守规定,争当禁燃禁放践行者。
请自觉遵守城区禁燃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
积极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绿植等更安全、更环保、更低碳的方式欢庆佳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遵守。
二、积极宣传,争当文明新风传播者。
主动利用微信、微博等平台,向家人、邻里、亲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及禁燃禁放规定。倡导移风易俗,劝导身边人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美好环境。
三、勇于监督,争当家园环境守护者。
在自觉遵守的同时,主动劝阻、抵制身边的违规燃放行为。发现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或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请立即举报(举报电话:110、12345、12350、12315)。
关于禁燃区域和时间的特别提醒:
禁燃区包括丁字口片区(东至环城路、内环路,西至子尹隧道、老城小学,南至环城路、万里路,北至凤凰山、红花岗区第二小学)、忠庄片区(东至东联路、工业大道,西至遵南首府、碧桂园、橄榄郡、南加州,南至马坎路、园区二路,北至洛江河、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具体边界可参考政府公告或社区通知。
城区外限放区域允许燃放时间:
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三:全天
正月初四至正月十五:每日8:00至24:00
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
红花岗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守护蓝天白云、保障安全安宁、维护城市文明,需要每一位市民朋友的参与和支持。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过一个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新春佳节!让我们携手努力,让红花岗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城市更文明!
红花岗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1日


初审:石于平
复审:刘刚
终审:王海燕

52030202001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