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红花岗区选举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选举委员会主任邹小莉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区选举委员会副主任陈佳欣,区选举委员会副主任龚明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选举委员会委员朱军,市人大常委会新蒲新区工委副主任、区选举委员会委员李兴华出席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提名人选周国强,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惠、王晓艳、张能飞,区选举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机构负责人,红花岗区各镇人大主席、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忠庄监狱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选举办关于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和酝酿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查了各选区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会议审议通过了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工作方案;审议通过了《遵义市红花岗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邹小莉指出,当前全区人大换届选举进入关键攻坚阶段,全区上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规范选举全流程,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部署到位、组织措施到位,遵守程序步骤,落细工作要求,把握选举程序合法性,确保程序合规、结果合法。
邹小莉强调,要抓实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工作,科学统筹活动安排、规范见面流程,推动正式代表候选人主动亮身份、讲履职、答民情,切实保障选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精细做好集中投票筹备工作,紧盯关键节点,倒排工期、细化预案,规范设置投票站点、流动票箱,精准摸排选民情况,依法依规做好委托投票工作;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健全安保维稳、现场管控、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化解各类矛盾问题;要严明换届纪律规矩,严格执行换届“十严禁”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氛围,凝心聚力高质量完成本次人大换届选举各项任务,为红花岗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基层民主政治根基。
初审:石于平
复审:刘刚
终审:谢军

52030202001026号